刘启川

发布者:xq发布时间:2023-05-30浏览次数:265


法学院的“守楼人”

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礼记》有言:师者也,教之以事而喻诸德者也。刘启川老师一贯依此践行。在他看来,一名真正的大学老师,不能仅做知识的搬运者,更要做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塑造学生品格、品行、品味的大先生

人物简介

我们喜欢的“启川兄”

刘启川,博士,副教授(破格晋升),硕导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指导专家

Global Road Safety Partnership政策咨询顾问

江苏交通运输行业政策法规研究基地研究员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助理

江苏省法学会农业与农村法治研究会理事

东南大学青年教师授课竞赛二等奖获得者

第三届南京市城市治理委员会公众委员

江苏省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理事

江苏省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理事

《民主与法制时报》特约撰稿人

行政法经典论著研读会发起人

多家CSSCI期刊外审专家

……

主要研究方向:行政法治,聚焦于交通法治和权责清单两大问题。

主要科研成果:近年来,在《中国法学》《中外法学》《中国行政管理》《现代法学》《政治与法律》等法学权威、CLSCICSSCI等报刊上发表论文20余篇,被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宪法学、行政法学》《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人民法院报》等全文转载/摘编8篇次。论文曾获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界学术大会优秀论文一等奖、中国法学会第十三届法学家论坛优秀论文二等奖、中国法学会第十三届青年法学论坛优秀论文二等奖等20余项奖励。独立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一般项目、司法部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中青年项目、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一般项目、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等各级项目近20项。

“守楼人”源于感恩

文科楼管理员尹师傅感佩地将刘启川老师称为法学院的“守楼人”。“刘启川老师基本上每天都在,寒暑假也不例外,经常在这通宵。有他在,每次离开都会帮我们关好五楼的灯,我们很省心。”

“守楼人”的这份守候是守得初心,也是源于感恩。走进刘启川老师的办公室,满屋子的书籍,一个书的海洋。采访时我们谈到“守楼人”的说法,刘启川老师爽朗地笑了。打开话匣子后,我们才知道,“守楼人”是对他最贴切的归纳。他激动地告诉我们,除了父母给予的生理生命,他有第二个生命,那就是学术生命。而学术生命的给予者就是业师周佑勇老师和师母刘艳红老师。谈到两位恩师,他的感激之情溢于言表:周佑勇老师是如何手把手地将他带入法学研究的殿堂,刘艳红老师是如何传授做人做事以及关心家人的点点滴滴。他谦虚的说,正是由于自己水平有限,唯有加倍刻苦努力,才有可能对得起两位老师的恩情。言语间,透漏着他的感恩与感动。这份以不懈努力报答师恩的厚道和至诚之心,令人钦佩。

这份守卫和坚定,也源于法学院大家庭的温暖。刘启川老师如数家珍地谈到,孟红老师每年都会来《行政法学》课堂听课,多次教导上课的经验和方法,才成就了今天上课时的自信和自如;毛惠西书记以丰富的党务工作特别是班主任工作经验,耳提面命地分享如何做好新时代的班主任;孟鸿志老师多次带着参加省内各层级立法和规则修订专家论证会,才有了乐鱼电竞官网接触实践以及被实务部门认可的机会;汪进元老师和龚向和老师多次认真地把脉国家社科申报标书,以及肖冰老师在北京出差期间深夜专门打来近一个小时的电话耐心地给予指导;高歌老师在学生助理工作岗位上给予的信任和栽培,尤其是一句“当成你自己必须独立完成的事来做”,令人动容……

刘启川老师谈了很久。在他心中,院里很多老师给予的感动和温暖都是那样的清晰,那样的难忘。这些感动,他说会用一生珍重,甘愿做一辈子的法学院“守楼人”。

砥志研思 业精于法

众所周知,“公法新秀”“学术之星”等标签总是萦绕在刘启川老师的身畔,这充分体现了大家对他学术能力的认可与称扬。回想起自己的求学经历,从荆楚之地来到六朝古都,刘启川老师说他至今也难以想象,自己竟然可以从事学术研究,竟然还能喜欢上,竟然还喜欢得那么深,竟然……起初,为了“混”博士毕业,零散地关注着征收补偿、收费公路等热点问题,在此过程中渐渐习得学术研究的套路,并总结为“时代脉搏、问题导向、法治思维、本土精神”,随着研究的不断深入,刘启川老师越来越享受这样的过程,慢慢上瘾、如痴如醉。在导师周佑勇教授的指导下,确立了交通警察权的研究方向,聚焦于交通警察权力与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化研究,取得了诸多研究成果。多年的笔耕不辍终是“功夫不负有心人”,攻读博士期间,发表在法学核心期刊《现代法学》《政治与法律》上的两篇论文,同时被人大复印资料《宪法学、行政法学》同期全文转载,这更加坚定了他致力于行政法学研究的初心。

水之积也不厚,则其负大舟也无力。平心而论,哪有什么偶然的成功,刘启川老师成果丰硕的背后必然是朝乾夕惕、秉烛夜读,是一次次苦苦求证、幸得回响的欣喜与激动;是一页页密密麻麻、辞简理博的批注;是一句句精雕细琢、迁思回虑的遣造;是一天天晨跑5公里,晚跑5公里的坚持。这不就是对“兴趣、勤奋、不懈和方法”这一秘诀的形象诠释吗?君只见今朝之约取、薄发,殊不知往昔之博观、厚积才是刘启川老师至诚至精、砥砺奋进的学者本色。

近年来,刘启川老师以权责清单作为研究旨趣,宏观上,对权责清单与政务公开法治化、机构编制法定化的互动关系进行深刻解读;微观上,在责任清单的顶层制度设计尚付之阙如的情形下,以编制规则的实践样态及问题为出发点,从法治模式、编制主体、编制内容、编制程序四个方面首创性、系统性地给出了责任清单编制规则的法治化进路,这无疑为提高行政治理能力、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丰富的智识资源。学术理论研究与行政法治实践的完美耦合,一直是刘启川老师的执著追求,从交通法治到权责清单,脉络愈发清晰,也表明他对行政法治内涵的维度、广度、深度的理解愈发进益,逐步形成自己的“学术标签”。

诲尔谆谆 无私育人

同学们眼中的刘启川老师风趣幽默,性格开朗直爽,待人温厚纯良,在东大法学院,“启川兄”这一称呼广为流传便是最好的印证。教学之外,刘启川老师还担任法学院学生工作助理。对于同学们遇到的困难以及他得知的困难,他都如朋友般不遗余力地提供帮助,例如,帮助学生联系实习律所,自掏腰包看望生病学生的家人,对因病休学的学生给予疏导和宽慰。

他常对其指导的学生说:“学习要做到不畏水长,一苇以航。”在刘启川老师看来,真正的教育是爱而不纵、亲而不溺、严慈相济,对待教学始终严谨、负责,繁重的科研任务丝毫不影响他对每一节课都有着近乎严苛的质量要求:开课提前一周告知同学们需要准备的参考书目;不带点名册但能叫上全班同学的名字;提前确认时间、地点、多媒体正常与否;陶醉于讲授行政法内容的激情演绎……这些行为背后是一位师者对自己的要求,更是其对学生的尊重。

“把生活搬进课堂”是刘启川老师一贯的教学风格,大到无锡立交桥坍塌事件,小到对城管执法的一次目睹,使同学们兴趣盎然。善于编写趣味十足的案例从而串联行政法琐碎的知识点也是刘启川老师独有的教学方法,“豆腐家族”的行政法困惑与消解,“刘老吉”的江湖快意恩仇等“经典”案例取得了极佳的教学效果。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聚焦理论又不囿于理论,他让实践与理论互动,案例与法规相互交融,无怪乎能获第十五届全国大学生“挑战杯”竞赛优秀指导教师、全国大学生社会实践科研活动百强团队优秀指导老师、首开课优秀、东南大学授课竞赛二等奖等多项荣誉称号。同学们私底下戏称刘启川老师为“小酒窝”,这其实是对他有着三分喜爱,三分亲近,三分尊重,还有一分是对传道授业解惑特有的感激。

为了提高同学们对经典的理解能力和论文的写作能力,刘启川老师出于公心发起、创办了“行政法经典论著研读会”,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定期带领本科生、硕士生和博士生研读公法学经典论著,影响日渐扩大。以经典论著为范本,刘启川老师从选题确立、摘要写法、谋篇布局、遣词造句、论证逻辑、文献运用、举一反三等多方面向同学们剖析论文撰写的“诀窍”。

学界素来调侃刘姓老师总要“留一手”,对于自己的看家本领秘而不宣,但研读会上的刘启川老师不藏私、不偏私,将自己多年来总结出的论文撰写技巧与方法对同学们倾囊相授。一位同学的赞叹表达了读书会参与者的共同心声:“干货满满,受益匪浅,自此论文写作不迷茫。”崔立群、张彪、熊樟林三位老师对他毫无保留的态度,广阔如海的胸襟,卓荦的人品和学品都予以高度赞扬。

道阻且长行则至,初心不忘志育人;春风化雨润无声,桃李芬芳香满园。来自齐鲁大地、孔孟之乡的刘启川老师,是学高身正的良师,直谅多闻的益友,更是扬帆学海的领航员,培英育才的黉门客。有此良师,何其有幸。

行之以诚 面向实践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刘启川老师多次受邀参加江苏省交通领域多项立法的专家论证会,提出有分量的立法建议,推动了《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规范的立法进程。在担任南京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助理以来,先后参与了《南京市社会信用条例》《江苏省粮食流通条例》《南京市教育督导条例》《南京市地下文物保护条例》《南京市国家公祭保障条例》《南京市授予市民荣誉称号条例》等十余部地方法律规范的起草和论证工作,为南京市地方性法规的制定作出重要贡献。值得一提的是,刘启川老师因为提出高质量立法建议而被点名表扬。

作为南京市城市治理公众委员,刘启川老师曾对无锡立交桥垮塌事件、违建拆除事件、旧衣回收、城管执法法治化等社会热点问题表达过关切和提出建设性建议,相关论点曾在《人民日报》《新华日报》《民主与法制时报》等重要报刊发表。与此同时,结合研究成果,就交通警察权治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理解与适用、责任清单编制规则等主题为江苏省、市、区三级政府做过多次普法讲座。

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当代中国法学者既有学术研究使命,亦有社会实践使命,两种使命的客观存在决定了中国法学学者应当具有学术责任与社会责任。刘启川老师常说,法律人一方面要钻研理论知识,提高理论水平;另一方面则需积极“输出”,将所学、所知、所想充分运用到法治实践中,努力做到知行合一,而不闭门造车、固步自封。这与法学学者的使命和责任不谋而合。能够担当使命、履践责任,为推进行政法治实践建言献策,是最让刘启川老师骄傲的事情!

为者常成,行者常至。每每我们提到他所取得的成绩,刘启川老师总说这与师友们的帮助以及同学们的支持密不可分,自己必将以更为昂扬饱满的姿态投入到教学、科研中去,为法学人才培养和行政法治建设尽心竭诚!